山西省将建立乡村文化遗产全覆盖保护体系

2019-11-26

11月16日,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召开立法论证会。会议邀请来自立法、建筑、文化等领域的16位专家学者为《山西省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条例(草案)》“把脉”。

山西历史文化悠久,现存的古村落约有3500处,登记建档的有1736处,中国传统村落有550处,是北方汉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数量最多、风貌最完整、集聚度最高、类型最丰富的省份之一。近年来,山西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、传统院落、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,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内容。然而,实践中仍存在保护体系不完善、发展基础薄弱、利用方式单一、空心化趋势加剧等一系列问题,需要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提供法治保障。

该草案着眼于建立全省域乡村文化遗产的全覆盖保护体系,将传统村落、传统院落、传统建筑全部纳入保护对象,形成“村落+院落+建筑”的全覆盖保护体系。据悉,该草案共7章47条,其主要内容在坚持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,提出建立全覆盖的分级保护体系、实行整体保护和分区保护、重视功能复兴和活化利用、强化资金政策 文言文 保障机制等。

论证会上,与会专家学者围绕“怎么保护”“怎么传承”“怎么利用”作了深入思考和积极发言,旨在建立为保护、利用以及传承好传统村落、传统院落、传统建筑提供保障的法制系统。(杨渊 郭志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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